活動津助

一、申請【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及【學生活動支援津貼】

 

負責老師

蘇子瑋老師

目的

支援清貧學生或有經濟需要的學生參與學校舉辦或認可的全方位學習活動,以幫助他們全人發展及個人成長。

申請程序及
所需文件

參加校內興趣班、校隊訓練班或資優班收費課後班的程序:

申請人於通告內於回條部份,揀選申請「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及「學生活動支援津貼」,並選擇家庭所獲資助類別,最後填上支票抬頭。請申請學生為綜援受助家庭,請獲通知取錄後兩星期內把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證明書副本交給蘇子瑋老師。(全書津不用交回証明文件副本)

審批準則及
資助金額

按政府撥款金額盡量平均分配給各申請人;從未獲資助同學會被優先考慮。

申請人有可能獲發部份或不獲發資助;申請退款是否成功獲批及資助金額數目,視乎每期申請人數決定。

*出席率需達80%或以上,否則有可能不獲批款。

獲發放金額
日期及方式

2月:
學生在校簽收支票,獲發放第一期興趣班退款。
(學生手冊內貼有通知家長已獲發放支票標貼)
*獲部分或不獲資助同學會收到電話通知

7月:(暑假前);暑期班:10月
同學在校簽收支票,獲發放第二期、暑期興趣班退款。
(學生手冊內貼有通知家長已獲發放支票標貼)
*獲部分或不獲資助同學會收到電話通知

二、【全方位學習津貼】

 

負責老師

陳悅華主任

目的

教育局向全港公營的學校發放恆常的「全方位學習津貼」,讓學生獲得更活潑和更豐富的學習經歷,拓寬視野,提升學習動機和興趣,促進全人發展。

申請資格

1.    「全方位學習津貼」適用於所有學生,不用額外填表申請。

資助金額

資助百分比視乎活動性質,由20%至100%,詳情請留意各活動的通告內容。

部份活動獲即時減費,交流或校隊訓練班需於報名時先繳付全費,出席率達80%或以上及表現良好者將於活動完結後退還各項目的資助款項。

如學生參與的活動已獲「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津貼」及「學生活動支援津貼」資助,則不適用於此項全方位學習津貼

獲發放金額
日期及方式

7月:(暑假前);暑期班:10月
-同學在校簽收支票,獲發放交流、校隊及暑期校隊訓練班退款。
(學生手冊內貼有通知家長已獲發放支票標貼)